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山西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山西省委、省政府亲自谋划布局,整合优质办学资源,于2021年成立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省属应用型高等学校。
学校坐落于“右玉精神”的发祥地、有着“中国最佳绿色生态旅游城市”美誉之称的朔州市。
学校坚持“立足朔州、面向全省、辐射全国”的办学定位,围绕朔州市委全力打造“四大高地”、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的战略目标,积极推动专业链与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大力培养适应高质量转型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着力构筑科技和人才新高地。
学校现设有10个二级学院,35个本科专业,构建以工科为主干,工、管、理、经、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积极探索建设“新工科优势突出和应用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发展道路,努力朝着建成山西一流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目标奋进。
为加快学校事业发展,现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博士研究生,热诚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携手共创山西工学院美好明天!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内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2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月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sxgxy_rlzyb@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姓名+性别+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资料打包压缩发送。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个人自荐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任文件、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及聘任文件、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相应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三)考核方式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