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和《关于进一步简化我校博士人才招聘程序的通知》(桂医大人〔2020〕25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经二级单位考核,并经学校研究决定,拟聘用李晓萌等2名博士为我校工作人员。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选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3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医科大学人事处或工会(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拟聘用人选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综合楼10楼1002室,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5358979,监督电话:0771-5358147。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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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部门 |
拟聘用岗位 |
姓 名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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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学位 |
1 |
基础医学院 |
教师 |
李晓萌 |
女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博士研究生
|
2 |
药学院 |
科研人员 |
文代华 |
男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博士研究生 |
广西医科大学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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