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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人员95人公告(2023年第一批)

来源:中公卫生人才网 | 发布时间:2023-01-18 17:20:23 |  访问:3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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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温州医科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创建于1919年,是浙江省首批通过三甲评审的四家综合性医院之一,医疗服务辐射浙南闽北赣东近3000万人口。医院位列中国医院科技影响力排行榜(综合)第68位,27个学科入围全国学科科技影响力百强,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列全国第24位。医院位于浙江温州市内,现有南白象和公园路两个院区,占地总面积530余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现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浙江省高校重中之重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等35个,是浙江省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单位,建有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7个,2个专业入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成员单位。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1个岗位9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部分招聘岗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以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为准);同期完成学业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享有同等待遇的人员,均视同对待,视同对待情况如下: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2年10月后毕业);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4)按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出站的当前在站博士后;

(5)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其余岗位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应聘者的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我院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并以我院审核意见为准。学制为临床医学七年制和肿瘤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以报考相关专业岗位。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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